曾守病目以治法与之有诗见贻次其韵
朝代: 宋代 作者: 沈与求 朗读:
正文
闻道牙签检校频,昏花错莫乱惊尘。
未须止酒妨投辖,便可捐书当徙薪。
肘后有方馀几所,眼中无障更何人。
须公旧观神明复,准拟花前一笑春。
译文
听说你经常用牙签整理书籍,眼睛昏花,看事物混淆不清,犹如被尘埃扰乱。
不必因为治疗眼疾而停止饮酒,聚会时不妨放下书本,就像搬走靠近火源的柴薪以防火灾。
你手肘后的药方还有不少,眼睛的障碍一旦消除,就再没有其他人能阻碍你了。
等待你的眼睛恢复如初,我们便可以在花前共赏春色,畅谈欢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