童给事便省归蜀

朝代: 明代 作者: 罗玘 朗读:

正文

百四十八岁,中分当此年。
相看似宾主,人拟是神仙。
冠忽加头上,子方归日边。
丁宁焚谏草,恐与蜀人传。

译文

这首诗是在描述一个名叫童给事的人。
童给事在一百四十八岁这一年,恰逢某个重要时刻。
他与别人相处时,举止如同宾主,人们甚至认为他像神仙一样。
忽然有一天,他头上戴上了象征官职的帽子,这预示着他即将回归蜀地。
临行前,他反复叮嘱要焚烧掉奏章,可能是为了避免内容外传,尤其是传到蜀地的人们那里。